本报讯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将被重罚,随地吐痰、便溺、乱倒污水、乱扔废弃物的,最高可被处200元的罚款。今天上午,《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提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据省建设厅厅长周游在对城市市容条例草案作说明时介绍,在该条例草案中,我省首次提高了对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倒污水、乱扔废弃 物的,处200元以下罚款。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污损的,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草案还对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和食用鸽的作了特别规定,按照每只(头)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饲养宠物影响环境卫生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草案对施工现场不设置围挡造成尘土飞扬、污水流溢的也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其中规定,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做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环境卫生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按照每车200元、每船500元处以罚款;运输工程渣土及流体废弃物的车辆未密闭运输,沿途泄漏、抛撒,污染道路的,处每平方米5元至10元罚款,并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组织作业单位及时清除,由责任者承担清除费用。(王琦 刘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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