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依法纠错就是失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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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14:43 法制日报 | |
强求服从不公正判决只会损害司法权威依法纠正错判是审判监督庭的第一要务 本报深圳10月19日电(记者徐来)依法再审裁判,是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大事。当前,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要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少数案件不当裁判和违法裁判的问题。通过纠正不当裁判,维护司法公正,赢得司法权威。这是今天在这里召开的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提出的。 有数据表明,相对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复查、再审以及再审改判案件的统计数字比例是微乎其微的。据山东省、江苏省和广东深圳市统计的有关数据来看,因申诉与申请再审引发的复查案件数量,占各地总收案或总结案总数的比例仅为1.5%至2%,其中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占全部终审案件的比例为0.2%至0.4%之间,最终再审改判所占总收案或总结案的比例,大约为0.06%至0.3%之间。但是,全国法院每年审理约600万件各类案件,每年进入再审程序并进行改判的案件也是不容忽视的。而少数案件裁判不公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在座谈会上严肃指出,一项生效裁判,人们之所以应当尊重其既判力,那是因为这项裁判是公正的,无论程序方面还是实体方面,皆是公正的。反之,对那些缺乏司法公正的生效裁判,强求服从其所谓的既判力,以维护司法权威为借口抵制纠错,最终只会更加损害司法权威。 为此,沈德咏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一方面应积极地维护具有司法公正的生效裁判权威,另一方面又应当坚决地纠正缺乏司法公正的生效裁判,从而尽可能地减少错案的发生,以便让尽可能多的裁判最终以其公正取信于民,赢得司法权威。 沈德咏指出,办好再审案件,依法纠正错判,始终是各级法院审判监督庭的第一要务,审判监督庭的法官不依法纠错,就是失职。沈德咏同时强调,当前要着重做好再审改判工作。他说,案件被再审改判后,若发现原办案人员有《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规定的违法违纪情况的,应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