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与可口可乐达成庭外和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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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14:55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建)10月15日晚9时许,“小巨人”姚明与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肖像权、姓名权纠纷一案以双方分别发表和解声明落下帷幕,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原定本月20日进行的开庭审理将不再进行。 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的声明称,为表示庭外和解之诚意,该公司已于2003年6月3日起停止生产包装上印有姚明、巴特尔及郭士强三人图片的产品。同时,自2003年7月4 姚明的声明称,基于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的诚意,姚明同意与其庭外和解,同意在该公司上述声明发表后,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对其提起的诉讼。 据姚明代理小组负责人章明基介绍,其实和解谈判一直都在进行,但随着20日开庭日子的迫近,双方都感到了事情的紧迫性,加紧了谈判进程,其中中国篮协也做了大量工作,近日还特意派人赴沪做调解工作,事情的圆满解决,离不开中国篮协的帮助。身在大洋彼岸的姚明得知此消息后,对这一结果表示满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