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企联手斩断涉电犯罪黑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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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17:22 中国电力新闻网 | |
本网讯 公安部作出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犯罪专项打击行动的布署后, 福建省电力公司积极行动起来,紧密配合各地公安机关,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展专项打击行 动。 福建省是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和窃电案件的重灾区,被公安部列为重点专项打击的 十五个省(自治区)之一。据统计,2002年全省共发生破坏、盗窃电力设施案件3374起, 根据公安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的要求, 9月24日,福建省成立了由省公安厅副厅长王 鑫任组长、省电力公司林野副总经理任副组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治安巡警总队、法制处 领导为成员的“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全省《打 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决定从2003年9月中旬到12月上旬,在 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犯罪专项行动。 9月30日,省电力公司召开全省电力系统电力设施分管领导和保卫干部参加的打击专项 会议,提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犯罪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要 求各地供电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行动工作纳入到企业管理工作中去,要有一个 行政领导负责,并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考核,明确目标、任务,把握工作重 点,认真实施好各阶段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成立警企联合专案行动领 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疏理2002年以来未破的其他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案 件,确定一批设区市级挂牌督办案件和督捕对象,坚决打掉涉电违法犯罪团伙。电力企业要 积极提供力所能及的人、财、物方面的支持,协助公安机关和工商管理部门开展摸底调查和 清理、取缔违法收购站点。建立和完善防范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违法犯罪活动的 警企联合新机制,保持对涉电违法犯罪分子的高压打击态势,确保工作深入持久。各电力企 业要确实增强防护意识,加大防范措施落实的力度,避免和杜绝因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而造 成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发生,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 (阮文忠、林光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