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电信领域对澳门开放5项增值电信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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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18:19 解放军报 | |
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记者冯晓芳)信息产业部负责人说,2003年10月18日起,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合资企业,经营5项增值电信业务。 这5项增值电信业务包括: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信息产业部规定,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合资经营这5项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的企业中拥有股权不得超过50%。澳门服务提供者与内地合资经营上述增值 信息产业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依据内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对澳门与内地合资经营5项上述增值电信业务的企业进行审批和管理,为内地与澳门电信领域更快发展和更好合作做出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