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丢笔记本 只赔1000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02:14 时代商报 | |
从今年的8月29日至今,沈阳市的金先生心里就像堵了一大块石头一样郁闷,因为他委托佳宇物流沈阳分公司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的一台价值万元的电脑笔记本突然“神秘”失踪,最让金先生气愤的是,佳宇物流突然利用“霸王条款”对赔偿一事一推再推。就在记者对此事进行调查时,有关私人物流信誉的问题引发了我们的思考。事件经过 为满足在北京的儿子的学习需要,今年8月29日,金先生委托佳宇物流沈阳分公司将电 电脑笔记本失踪后,金先生向佳宇物流提出原价赔偿的要求,但是佳宇物流则只想按金先生邮寄前投保的数额进行赔偿。因为在邮寄前,沈阳佳宇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投保就是个形式,我们佳宇是国内知名的物流公司,绝对保证安全。”于是,金先生只投了1000元的保险。所以也只能获得1000元的赔偿。律师说法 律师认为佳宇物流在利用不合理的霸王条款来欺骗,因为《消费法》上明确地写着,“单方面规定的,显失公平的格式合同均为霸王条款。”佳宇物流就利用他们单方面规定的霸王条款,拒绝来赔偿,国家的法律已经否定了佳宇物流的所谓合法规定。特别提醒 中国邮政沈阳分局的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国的私营物流公司像雨后的春筝一样,虽然他们有积极的一面,但是这里面却存在着很多问题,比如一些物流公司没有真正的实力,他们就互相包活,把邮件在他们中间转来转去,有的公司甚至先收取客户特快专递的费用,然后再通过中国邮政的网络来寄普通快递,从中挣取差价。”对于佳宇物流号称的全国第二的说法,其可信度值得怀疑。另外,刘先生还提醒广大读者,不要只图省钱,而擅自寻找私人的物流公司,因为邮寄是需要一定投入和规模做保障的,而有些私人物流公司则不具备这些起码的条件。 到记者发稿时,上海佳宇总部的张经理表示“会尽快处理此事”的。 金先生的电脑笔记本赔偿之路会不会有一个完美的句号呢?本报将关注此事。主任记者 杨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