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就公推公选县(市)长答记者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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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07:19 扬子晚报 | |
10月20日,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奇就我省常州市、徐州市正在进行的公推公选县(市)长推荐人选的工作,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问:这次公推公选的目的是什么? 答:公推公选县(市)长推荐人选是省委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我省选拔党政领导 问:公推公选县(市)长推荐人选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首先,公推公选县(市)长推荐人选,营造了良好的选人风气,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公推公选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放开视野选贤举能,给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以一显身手的机会和舞台,必将极大地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在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上树立良好的导向。公推公选把坚持群众公认作为最重要的选任依据,把公平竞争作为最主要的选任方式,把民主的机制、竞争的机制贯穿于全过程,是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重要突破,必将有力地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在改进干部选任方式上树立良好导向。公推公选坚持组织考核和举贤荐能相结合,把对干部的评判权、选择权更多地交给群众,以民心拥护、民意公认引导干部用权为民,必将更好地促进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真正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统一起来,始终做到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上树立良好导向。 其次,公推公选县(市)长推荐人选,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有利于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这种做法的实质,就是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来克服“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弊端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以注重实绩、鼓励竞争来调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的积极性,以民心拥护、民意公认来引导干部用权为民,使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都有同等的机会参与竞争,让党员、群众广泛参加到干部的选拔任用中来,在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第三,公推公选县(市)长推荐人选,进一步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推进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公推公选县(市)长推荐人选,就是在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的前提下,以扩大民主为基本方向,以充分落实党员、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为主要内容,力求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员、群众的参与热情,真正做到了依靠人民选人,选人民公认的人。其意义不仅在于干部选拔中民主的进一步扩大,还充分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国家政治生活的有序的民主参与,使大家普遍受到一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氛围的强烈熏陶,受到一次生动而深刻的民主政治教育,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进步的具体体现。(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