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工更应体现“志愿”原则)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08:32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2003年10月21日 每日出版义工更应体现“志愿”原则甫一看到广州公务员做义工每年累计不少于20小时这条消息,笔者不禁感到十分诧异。因为广州市义工联此举似乎违背了义工设立的初衷,有将义工变成义务工的嫌疑。所谓义工,通常指的是志愿为市民,特别是为青少年服务的社会各界人士。在这个定义当中,“志愿”一词相当重要,它不仅体现了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义工的途径(是自愿的而非强迫的),而且体现出这些志愿人士的崇高精神境界。然而从这条新闻来看,广州市不仅要将公务员,甚至要将大中学生的社区工作时间以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