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SARS后遗症者最多可获援助5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09:00 南方都市报 | |
港SARS后遗症者最多可获援助50万 香港政府将成立信托基金援助SARS家庭 本报讯香港特区政府建议为援助SARS影响家庭而成立1.3亿元信托基金,受助人包括死去病人的遗属和有后遗症的康复者(援助金额见下)。港府稍后将向立法会财务委员 根据港府向立法会卫生福利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文件,SARS家庭可获援助金额如下: 一、患SARS死亡者 1.每名18岁以下子女可获发50万元,估计涉及74人; 2.18至21岁全日制学生获发30万元,估计涉及10人; 3.配偶获20万元,没有年龄限制,估计涉及160人; 4.每名受供养的父或母获发30万元,估计涉及19人; 5.不符合上述资格的家庭,每个家庭可获发10万元。 二、有后遗症的康复者,经评估后每人可获发最多50万元,估计涉及5000万元。 (任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