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棵绿化树遭腰斩(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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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09:01 南方都市报 | |||||
被腰斩的树最大直径在10公分以上,已有超过3年的树龄。本报记者 许冰 摄 44棵美叶桉惨遭腰斩 洛溪大桥下南洲绿地旁大片成树被砍并运走,最大的直径在10公分以上 投诉专访 所谓“十年树木”,一棵数的成长是很漫长的,可是,位于海珠区洛溪大桥下南洲绿地旁边的44棵已有3年树龄的成树却在10月17日下午惨遭腰斩。昨天下午,接报后记者看到了这44棵还剩半截“尸身”的成树。 目击 44棵成树被拦腰斩断 这44棵被腰斩的成树是广州市常用的绿化树美叶桉树,位于南洲绿地靠马路的一块长50多米、宽3至4米的地段。记者见到几乎所有的树都是在中部被人斩断。被腰斩的最大的树的直径在10公分以上,最小的树的直径有6至7公分。 据负责管理此片绿化地的广州市绿化公司的王先生介绍,这些树是属于广州市园林局绿化处的,该公司是这批树木的管理者,被砍树木的树龄都在三年以上,砍伐者将树的枝叶全部剔在现场,把树的主干拖走了。记者在离现场不远的地方,看到那些已经被太阳晒枯萎的枝叶。 起因 被砍树木危及电力运行? 谁砍了这些美叶桉树呢?广州市绿化公司的洪小姐对记者说,砍树者是海珠南区供电局。 记者立即就此事采访了南区供电局综合服务部的刘先生,他承认了“砍树”是该局的行为。但他解释说,由于该处树木是违章种植在架空线路的保护区内,而且树木的生长已经接近了架空线,危及了线路的安全运行。所以,他们才按照《电力法》的有关规定对架空线内的树木进行修伐。 惯例 处理树木须知会绿化处 对刘先生的解释,洪小姐并不接受,她说,像这种“树生长在架空区”的情况以前也碰到过许多,一般处理惯例是:电力部门委托管理该片区的绿化公司或者绿委向市园林局绿化处报请修伐或者迁移,经过批准之后才能够对架空区内的树木进行处理。南区供电局在没有知会管理该绿地的绿化公司,也没有取得市园林局绿化处同意的的情况下就砍树,这分明就是乱砍乱伐。 提醒 市民要提高绿化意识 究竟是乱砍乱伐还是有据可循?记者采访了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的周卡方律师,他认为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电力部门无权对树木进行修剪和砍伐,但根据《电力法》的有关规定,在高压线架空区内10米,不能有任何建筑物,更不能有危及电力安全的树木存在。因此,该事件的责任判断需从实际操作惯例入手。广州市园林城监中队表示,将对此事进行调查,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发展。 采写:本报记者 谭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