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 海南黑社会恶首李文军一审被判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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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09:06 新华网 | |
10月17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经为害一方的黑社会恶匪李文军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抢劫罪、绑架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李文军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处罚金5万元人民币;判处李兵、鲁录勇、胡勇、王长青等9人20年或1年有期徒刑不等。 1998年以来,李文军先后分别在海口市的红城湖垃圾站、金宇路橡胶园收破烂站等湖 2002年3月间,李文军为了索取钱财,在海口成立监利“同乡会”,以发展经济,共创美好未来为口号,打印“同乡会”宣传单1000多份派瞿四平、李同成等人分头去找海口的湖北老乡分发,并根据各人情况强行收取入户费、保护费人民币10元至100元不等,以此敲诈勒索湖北老乡的钱财。 2002年2月7日,李兵、鲁录勇等人将汪某、邵某和胡某三人叫到海口市世贸彩虹大酒店后的收破烂站赌博。汪某等三人在赌博中赢了钱,鲁录勇、李兵等人却以三人赌钱出老千为由,在对3人一顿毒打后,在李文军的授意下,将3人共计1000元的现金和3部手机搜走。随后,鲁录勇、李兵等人将胡、汪、邵3人带到海口市万华宾馆,逼他们每人拿出两万元才放人。 法院还查明李文军非法买卖、持有枪支。(记者/王家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