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走过一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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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09:21 解放日报 | |
选美这个字眼,已成媒体之热门。选美一举,在于中国,十年以来,从无到有,已显蓬勃之势。地区选美,从省、市发展到县乡;行业选美,从空中小姐普及到环卫战线。某地选美,选出的靓妹组成“女子招商队”,温柔一剑,走南闯北;某地选美,宣告将选出的美女,组建“女子骑警队”,红颜白马,增光添彩。选美之风流溢之处,连某市的小学生,都已在评选“小绅士”和“小淑女”。 选美一事,过去中国是没有的,岂但没有,闻之如水火,拒之于千里。记得十多年前上海搞了一次“选美”,还不敢叫选美,但已是衮衮诸公,拍案而起,舆论之间,一片惊恐。现在当然不同了,中国的小姐,已经进入环球第四名。但如果一马当先,万马奔腾,你也选美,我也选美,男女老少,都来猫步,大江南北,到处走秀,一直普及到少儿选美,那么选美之风,就过于风靡;那么选美之事,就又走过了头。 其实过头之事,不独选美。例如裸体之美,中国千年是极端排斥的,孙传芳流持枪以禁,所以才有了刘海粟突破禁区,毛泽东力反封建。抹杀人体之美,是要平反的。但是现在的某些地方呢?长城之上,裸女于光天化日作秀;高速公路,裸女于车水马龙供“人体摄影”。近裸的内衣秀,展览于热闹商场,行走于天桥之上,而全裸的“人体彩绘”,也穿行于摩肩接踵,来往于饭厅酒吧。美术展里,曹雪芹笔下的金陵十二钗钗钗一丝不挂,戏剧舞台,穆桂英、花木兰都已“人体出浴”……这样的“人体艺术”,就走过了头,就变成了走火入魔,哪里还有什么“人体之美”? 有一句名言,叫做真理走过一步就是谬误。世上的事都是这样。我们不能老是走极端,老是重复“一禁就死,一放就过”的怪圈。什么事都要讲一个度,过犹不及,过了就坏事情,难道不是这样么?路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