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采暖欠费 拍卖汽车楼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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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09:24 沈阳今报 | |||
记者朱云鹏 采暖费该由谁缴纳 《规定》第二条规定,采暖费实行谁供暖谁收费,谁受益谁缴费的原则,由供暖单位直接向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所在单位收取;无工作单位的,向个人收取。 第三条规定,市房产局是本市采暖费收缴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采暖费收缴的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工作。区、县(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采暖费的收缴工作。缴采暖费前要先签合同 第四条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采暖用户必须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合同,并按本规定按期足额交纳采暖费。 第五条规定,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未按规定交纳采暖费的,经所在地供热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后,由同级财政部门直接向供暖单位划拨,并书面通知其采暖用户。 第六条规定,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未按规定交纳采暖费的,由监察部门会同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出行政处理意见,有关部门按管理权限予以处理,同时对其单位的车辆、房产等资产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拍卖,抵交采暖费。其他各类企业未按规定交纳采暖费的,由供热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予以追缴。 第七条规定,居民个人未按规定交纳采暖费的,由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委员会会同供热单位进行清缴,并发送《限期交费通知单》,逾期仍未交纳的,由供热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予以追缴。低保户的采暖费不必交纳。 第八条规定,经过认定的低保户免交采暖费。 收费标准不能随便改 第九条规定,采暖费收费标准的调整,由财政、物价、房产部门共同提出,报经市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后予以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