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权审案制确保公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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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09:53 每日新报 | |
张家民陈连刚段毅刚 新报记者段毅刚摄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陈连刚】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大力推行的审判流程管理,改变了审判人员集案件审理流程控制权与审判权于一身的做法,建立起流程控制权与审判 记者昨天在一中院立案庭看到,一位姓王的老大爷因财产纠纷状告亲属,立案庭立案组先对当事人案件进行审查,确认案件符合立案条件后,对该案进行了登记、编号并输入计算机,并通过电脑移送立案庭排期组。排期组法官从网上收到新立的案件后,进行庭前准备,随后对案件进行排期分案,排期分案在计算机网络上自动进行。自动分案后,排期组再确定首次开庭时间,将案件从网上移送到审判庭。同时,立案庭审限跟踪人员时刻对全院的案件进行审限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 据该院法官介绍,该院实行的将案件审理流程控制权与审判权分开的制度,使案件审理的每个流程管理环节之间都体现出同步监督关系和跟踪管理,实现对审判全流程的程序控制。不少法官认为,此举形成了流程管理权和审判权的分离和制约,对防止和减少“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从制度上保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