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玑工业园区优惠政策摘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10:33 南方日报 | |
热烈祝贺珠玑巷后裔联谊会第三届理事会暨经贸洽谈会召开 用电:按0.45元/千瓦时收取 用水:由供水部门供水的,0.8元/立方米收取;企业自行取水的,免收水资源费。 用地:对进入珠玑工业园的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外资或民营企业,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给投资者使用。投资额在550万元以上的,地价以外商接受价格为准。 规费:园区内企业实行“只收税,不收费”政策,免收行政事业性规费;为园区内投资者办理“绿卡”,其公务用车凭卡在本市辖区内免收过路过桥费、旅游景区门票费,其他有偿及技术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减半征收。 服务:园区内所有兴办项目的报批申办手续,统一由工业园区办公室办理,提供“一站式”全程贴身服务。对因特殊原因暂时未能办妥的,实行“先上车,后补票”、“先施工,后办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