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评估与行政审批分离省环保局采取措施简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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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10:33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茜 通讯员/黄慧诚)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近日广东省环保局采取9项措施简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其中包括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技术评估与行政审批相分离制度和简化入区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手续等。 据悉,这些措施包括:进一步下放审批管理权限。省环保局原则上不再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登记表,由项目所在地市环保局审批。省环保局要求各市环保局把环境影响较小的 简化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评审。对于环境问题不太敏感的建设项目,取消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评审,由环评单位直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对重污染的行业及环境比较敏感的项目,由环保技术评估机构对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提出评估意见,报环保审批部门备案。取消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环保方案的审核。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其环保方案可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环保技术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后报环保审批部门备案。简化入区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手续。对已经完成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批准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若入区项目符合该区的总体规划要求的,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审批手续相应简化。 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技术评估与行政审批相分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与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分离的制度。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结果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和验收公示制度。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等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结果、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结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