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乘出租车进行抢劫绑架的团伙三主犯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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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10:49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10月21日电(梁书斌、解娟)哈尔滨市一专门乘坐出租车进行抢劫、绑架的团伙3名主犯王云鹏、郭春宝、张振东,日前被当地法院执行死刑。 王云鹏、张春雷、吴洪福、吕彦贵、郭春宝、张振东均系外地来哈人员,在打工期间相识。2001年2月20日晚,王云鹏、郭春宝、张春雷、吴洪福乘张振东驾驶的出租车来到五常市牛家镇兴山村,持尖刀、木棒闯入村民罗树君家,对罗及其妻儿进行殴打,抢得人民币1 2000年10月至2001年3月期间,6人乘坐张振东驾驶的出租车,先后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拜泉县富强镇、延寿县青川乡等地,持凶器蒙面入室和拦路抢劫作案6起(其中未遂2起),抢得财物合计人民币16700多元。 王云鹏、郭春宝、张春雷、吴洪福还于2001年3月11日17时许乘坐张振东驾驶的出租车来到依安县师范中学,欲绑架学生张某某勒索钱财。因张发现4人可疑,绑架未遂。同年3月16日,王云鹏、郭春宝、张春雷乘坐张振东驾驶的出租车来到延寿县青川中学,找到学生李某某,以李的父亲被电击伤生命垂危为由将李骗上车,拉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吴洪福事先安排的其姐夫承包的工地车库内,向李的父亲索要人民币10万元。李趁几人不备逃脱报警,5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