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找借口伸“咸猪手” 合肥一教师涉嫌猥亵女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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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14:23 新华网 | |
记者日前接到一家长爆料,称省城某中学一位林姓微机男教师因猥亵女学生已被学校处分。记者随即赶到该校进行采访。 据了解,涉嫌猥亵女生的林某是该校微机课专业教师,该校所有初一、初二年级的微机课均为其一人包揽。该校微机室设在实验楼4楼一个相对偏僻的地方,平时很少有校领导或老师光顾,再加上微机课教室平时多拉上窗帘,这给林某带来许多可乘之机。 林某今年将近30岁,身高不足170公分,身材胖而不匀称。由于貌不惊人、“愣头愣脑”,所以至今未婚,是个老师和学生都不大喜欢的人。林的一位男同事告诉记者,林有此“爱好”他过去就略有耳闻。去年,林因为搂抱初三年级一位女生,曾挨过该班男生拳头;并曾被一位女生当中煽过耳光。 林某毕业于浙江一名牌高校,英语和计算机能力很突出,在校内有“怪才”的雅号。据说,其雅思考试成绩获得过6分的高分(最高分为6.5分),还曾担任过学校接待活动的英语翻译,并有文章见诸报端。据一位知情的学生介绍,林诱骗女生的借口有三:一是找学生打扫卫生;二是给学生放好看的碟片;三是给学生辅导外语;林猥亵女生的手法不外两三种:先是纠正学生坐姿;然后再“全方位”纠正;然后发展到搂抱、亲吻。林某常寻找借口对初一、初二,甚至初三女生伸出“咸猪手”,其猥亵过多少女生只有其自己知道。 另一位老师也向记者证实,学校的女生都惧怕林某,林某喜欢对女生动手动脚,拍一下头,摸一下肩等,但并没有多少实质的行为。 据学校有关人士介绍,林某第一次被校方发现对女生有不检点行为是在2002年11月份,考虑到林某是一名年轻教师,学校只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此后,林某有所收敛,但这学期开学不久,学校又接到家长的电话,反映林某对女生行为不端。 学校已将林某的行为上报有关部门,并建议将其辞退,林某目前在家待岗。 国家三部委:学校出禽兽教师追究校长责任——要建立学校性犯罪案件报告制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和性教育 今后中小学中如出现教师强奸、猥亵学生的事件,学校校长也将被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撤消行政职务和开除公职。对教师性犯罪知情不报的其他教师,也将开除教师队伍,永不录用。8月5日,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就最近陆续发生的多起教师强奸学生的恶性犯罪事件发出通报。 据介绍,近期查处的两起情节极为恶劣的老师强奸、猥亵学生案件分别发生在辽宁省和吉林省。其中辽宁省沈阳市小学教师程世俊在2001年3月至2002年11月期间,在教室对班级中的6名女学生进行多次猥亵、强奸。2002年11月案发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2003年5月程世俊被依法判处死刑。同时辽宁省教育厅责成沈阳市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作了严肃处理。 此外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二道江乡中心校教师栗锋在1998年8月至2002年8月期间,强奸、猥亵女学生9人。2002年9月案发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同月,栗锋被依法判处死刑。吉林省教育厅责成通化市教育局对相关责任人作了严肃处理。 三部门在通报中表示,为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对教师队伍中的性犯罪分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和237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同时,由于学校对学生负有保护责任,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由于学校管理松懈发生教师性犯罪事件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校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严重的要撤消行政职务和开除公职。 三部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学校性犯罪案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家长、社区对学校的监督制度,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三部门要求学校要帮助学生和家长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规的内容,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性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不法侵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来源:新华网安徽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