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安入室抢劫12天作案12起 徐州4劫匪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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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03:30 新华网 | |
10月20日,徐州市中级法院对伏爱斌等七被告人涉嫌抢劫犯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主犯伏爱斌、郭海彦、唐二国、唐二马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从犯秦继洋无期徒刑;从犯李凯有期徒刑15年;从犯刘兆龙有期徒刑8年。上述七名被告人均是江苏邳州市农民。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3月30日夜至同年4月11日凌晨,在短生12天时间内,七被告人疯狂作案。伏爱斌提议并积极组织,先后伙同郭海彦、唐二国、唐二马、秦继洋、李凯、刘兆龙携带杀猪刀、匕首等作案工具,分别冒充公安人员、计生办人员 (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