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五能否成商标法律应有个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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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09:23 每日新报 | |
现象:“神五”商标抢手据报道,中国首次载人航天飞行圆满成功后,扬州一女士已将“神五”作为车辆类商标申请注册。一男子来到辽宁省申请商标事务所,要以个人名义注册“神五”食品类商标。工作人员发现,以“神舟”为名称的商标,如神舟食品、神舟汽车、神舟电脑等几大类已被注册。在北京,也有许多人咨询“神舟”能否作为商标申请。 观点:专家各执己见北京集佳专利商标事务所商标代理人谢逢称,依据我国《商标法 但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黄勤南却提出了相反的观点:“神舟五号”、“神五”不能作为商标申请。“神舟五号”、“神五”属于国家的重大工程,这一名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国家。不能被他人抢注用于商业。 至于以“杨利伟”的名字申请商标,黄勤南认为,杨利伟已成为公众人物,以“杨利伟”三字申请商标应该征得他本人同意,未经杨利伟本人同意,就是侵权。另外,以“杨利伟”申请商标,还应该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 法律:尚待明确规定记者在《商标法》中并没有发现“神五”不能做商标的依据。依据该法第十条,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限于同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或与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或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等等。有人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对有关“神五”商标能不能注册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情感:让人难以接受“神五”能作商标?许多人听了觉得不舒服,因为“神五”、“神舟五号”已如同“东方红”一样在许多国人心中有了神圣的概念。一位读者对记者说,如果有人将“神五”、“神舟五号”滥用,致使这一神圣概念庸俗化,他将不能接受。 据《北京晨报》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