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将对公安机关留置场所实行全程录像监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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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11:0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22日电据今日早报报道,记者昨天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浙江省公安机关在清理下属派出所留置室过多过滥的基础上,将对保留下来的留置、审查场所安装全程录像监控系统,全面实行留置措施网上报备制度,以确保被留置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留置是《人民警察法》赋予人民警察的权力,但一些地方存在滥用留置措施和滥用警械搞刑讯逼供等问题。由于对留置室缺少监控手段,出现问题后公安督察部门很难质证。为 系统具体操作时,由数码摄像探头将留置室内情况摄入计算机硬盘系统,通过公安局域网即时传输到警务督察队,督察民警只要在办公室里鼠标点点,即可察看各留置点情况,发现情况可立即督察,避免各类违法事件和事故发生。(任慧康通讯员詹肖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