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临时法庭开到三水劳教所 非常离婚诉讼震动司法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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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11:11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海燕 通讯员/黄杰华劳宣)“我是真心爱我妻子的,在劳教所领导的教育下,我正悔过自新,争取早日回家与妻子儿女团圆。请求法庭驳回我妻子的诉讼请求,我将用实际行动来证明的今天的话……”面对法官和原告,劳教人员叶伟健反对离婚。近日上午,一场首开全国先河的特殊诉讼在广东省三水劳教所举行。江门市法院中心法庭应三水劳教所负责人的建议,将一场离婚诉讼设在被告所在的劳教所。担任被告代理人的律师,是劳教所法律办公室的负责人。 对于三水劳教所的创新举措,广东省司法厅有关人员认为是贯彻司法部提倡特色管理、人性化管理劳教人员的具体实践和大胆探索,此举维护了劳教人员正常的诉讼权利,具有值得肯定的一面。 不久前,广东省三水劳教所收到一纸法院公函,说该所劳教人员叶伟健的妻子已经向江门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解除和叶伟健的婚姻关系。法院在受理申请后知会三水劳教所,并征询叶伟健本人的意见。 “叶伟健遇到这样的情况,劳教所的态度对他来说非常重要。要让他感受到自己并不孤立,所以我们决定为他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广东三水劳教所政委陈志强后来接受采访时说,叶伟健当时的意见是不同意离婚,并在得到这个消息时情绪极度低落。 三水劳教所法律办公室副主任何挺说,通常,办案法官会到劳教所调查后作出缺席审判,这样对劳教人员来说,难免会留下一些不能和原告当面陈情的遗憾。 在经过多次协商和接触之后,江门市法院和三水劳教所达成共识:江门法院在广东三水劳教所设立异地临时法庭,届时法官和原告专程赶来参加诉讼。法庭辩论中,除叶伟健本人和妻子当面答辩外,何挺将以律师的身份,为叶伟健进行代理答辩。据悉,这样的做法在劳教系统尚没有先例。 在庭审中,叶伟健妻子吴某诉称:叶伟健和她起初夫妻感情和睦,生下一对儿女后,他开始吸食毒品,屡教不改导致家中经济困难,并在今年2月被处以劳动教养。因此,自己的离婚主张应该受到法庭的支持。 由于被告叶伟健情绪激动,不能完全清楚地表达自己的诉讼意愿,但是他明确表示自己不愿意离婚。其代理人认为,原告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被告在进入劳教所以后,有积极接受教育,争取早日回到家庭的表现。而且在双方共同生活中,已经建立了比较稳固的感情基础,所以,原告应当理智的看待这个问题,如果愿意给被告一次机会,那么对家庭、对社会和被告的人生都有极大的帮助。 “我感觉到原告在听见我的代理辩护词之后,已经开始重新考虑自己的决定,因为在庭上,当她听见我对被告在近期的表现后,态度不如先前那么坚定。而这正是我们希望达到的目的。”何挺说。 对于这起诉讼,法官没有当场作出宣判。但是,被告叶伟健却对劳教所和江门法庭心存感激。他说劳教所的做法,为自己重新找回了生活的信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