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现场请保护好 擅自离开承担全部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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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16:30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10月22日消息:昨天,交巡警部门对一起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因驾驶员周某没有保护好现场而擅自驶离,被认定为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10月16日,周某驾车行至江滨路与车站大道交叉口时,与一名骑自行车的青年人发生刮擦。周某当时采取了紧急刹车,同车朋友的头撞到玻璃上。看到朋友受伤,又认为骑自行车的青年人无大碍,周某就撇下被撞的青年人,开车先送朋友去医院检查。后来他回到现场,交巡警已在现场处理。原来,周某驾车离去后,骑车的青年被人扶到路边,并报了警。 在事故责任认定阶段,当事双方各执一辞,均称自己没有责任。交巡警部门因周某没有保留事故现场而无法认定该事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关“事故车辆驶离现场,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这一规定,遂作出上述处理。 民警告诉周某,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听了民警的解释,周某才无话可说。(温州晚报黄黎新卢孔亮) (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