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要求 用农民工须签劳动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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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16:5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 建筑业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用工备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提出,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 通知要求,对签订劳动合同收取抵押金、风险金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采取欺诈和威胁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及不按规定进行用工备案的企业,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处理。禁止无用工资格的个人、组织及“包工头”的非法用工行为。 通知指出,用人单位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因建设单位拖欠建筑业企业工程款,致使建筑业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的,要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建筑业企业拖欠劳务分包企业分包工程款,致使劳务分包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要追究建筑业企业的责任。(孙玉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