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殡仪馆该不该罚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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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3日02:09 辽沈晚报 | |
近日,有群众反映,铁岭市殡仪馆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合理现象,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铁岭市工商局在调查之后,下发了对其5万元罚款的告知书。铁岭市殡仪馆对这一决定表示不服。21日上午,铁岭市工商局召开了关于殡仪馆涉嫌强令丧户购买其骨灰盒一案的听证会。据了解,这样的听证会,在我省还是首次召开。 举报材料 利用孝心赚取黑心钱 举报者刘某在举报材料中称:今年3月,母亲逝世,在办理丧事的过程中,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告知:如果不在殡仪馆买骨灰盒,必须交200元钱,否则不予存放;举报者张某在办理父亲丧事时,则遇到了更令人气愤的事情,张某称,火化父亲时,接尸费殡仪馆收取了200元,而停尸地点与化炉仅300米的距离;花圈自己带来的,殡仪馆同样收取了190元的费用,事后得知是焚烧花圈的费用;送葬人并没有到休息室休息,殡仪馆也收取了30元的费用。张某气愤地说:“利用儿女尽孝的心理,收取费用,实在是太黑了!” 论证焦点 殡仪馆是否构成限制竞争事实 昨日上午8时30分,听证会开始。铁岭市殡仪馆法人代表并没有到场,其代理人与殡仪馆书记及一名工作人员参加。 案件调查人员首先宣读了他们认定的事实:2002年11月至2003年3月,铁岭市殡仪馆要求存放骨灰的丧户,必须购买殡仪馆提供的骨灰盒,自带的必须拿200元钱,否则不予存放;2003年4月1日开始,铁岭市殡仪馆以凡未经消毒、防腐处理、规格不符合管理为由,令丧户购买殡仪馆出售的骨灰盒,否则不予存放。根据上述事实,铁岭市工商局认为,殡仪馆这一做法,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违法行为,建议作出决定如下:立即停止这种行为,处罚5万元,上交财政。 殡仪馆方面的代理人否认了违法行为这一说法,并称由于殡仪馆是独家经营,只有同行业竞争,才存在不正当竞争。工商局依据《反》法做出处罚,显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调查人员当庭指出,正因为殡仪馆在当地是惟一的,它才具有依法独占地位,才有可能做出限制竞争的行为。这位调查人员语重心长地说:“如果有多家,就想应该如何搞好服务了,就不会做出坑害消费者利益的事情了。” 解决态度 乱收费现象应该扼止 在昨日的听证辩论阶段,双方就殡仪馆是否存在限制竞争进行辩论外,殡仪馆乱收费现象也进行了辩论。殡仪馆书记是这样解答的,他称,30元休息费物价部门是批准了的,但收取的是不是在休息室休息的人,他们无法弄清楚,他实事求是地说,这个责任主要在殡仪馆;工商人员询问殡仪馆收取200元费用有何依据时,该书记明确答复肯定没有依据,但殡仪馆是否收取了这样的费用,他竟然要求工商部门提供证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