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拿证是草率离婚的诱因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3日10:40 法制日报 | |
孟绍群 出租车司机:离婚是个慎重事儿,应该多设几道坎 10月16日一大早,笔者准备前往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采访。出门没多远,刚上京顺路就堵住了。闲来无事,便和出租车司机张师傅谈起了离婚越来越方便这件事儿。 张师傅约摸四十多岁,操着一口地道的北京话。“不是有那么句老话儿嘛:宁拆十座庙,不拆一门亲。不认识的两个人,走到一块儿生活,多不易呀,说离就离,你当这是小孩儿过家家呢?” 车往前挪了五六米,又停下了。张师傅狠狠地拉上手刹,接着说:“两人脑瓜儿一热说离就离,想孩子了吗?想老家儿(指父母)了吗?离婚手续就该越麻烦越好,多设几道坎儿,让他们有时间好好想想,也许一个家庭就能免于破碎呢。现在倒好,居然当场就给办离。” 刚登记结婚的小两口儿:手续简化无法左右人们离婚的念头 9时30分,笔者终于来到东城区婚姻登记处。从人们脸上的表情区分谁想结婚、谁想离婚并不难。想采访几对准备离婚的,都被拒绝了。恰好,旁边一对准备结婚的年轻人对这个话题感兴趣,我们便聊了起来。 “办离婚这么简单,为点鸡毛蒜皮的事儿就离婚的夫妇会不会多起来?” 笔者问。 二人都有点不好意思,互相推辞,还是小伙子大方,“我们觉得,离婚增多和离婚手续简单了没有什么必然联系。《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之前,都说离婚麻烦,可离婚的人少吗?所以说,真想离婚的人,手续再麻烦他都得离。人家感情好的,手续再简单人也不离,您说是不是这么个理儿?” 离婚者的女儿:简化离婚手续,为我父母解决了十几年的难题 在离婚登记厅的门外,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士引起了笔者的注意:她看起来挺轻松,既不像要离婚的人表情那么严肃,也不像要结婚的人那么兴高采烈。她在离婚登记厅的门外走来走去,时不时扒着门缝往屋里看。 “我是陪我父母来离婚的。”看着笔者一脸惊愕之色,她笑了,“没见过吧,还有女儿领父母离婚的。” 原来,这位女士的父母感情一直不好,早想离婚。可两个人都要面子,怕别人笑话,不想让单位里的人知道,就这样,一直凑合着。“与其让两个人受煎熬,不如早点解脱。”一听说离婚不要单位的证明了,而且能当场拿到离婚证,当女儿的就带着父母来了。 一个多小时后,两位老人拿着离婚证出来了。当女儿的在中间一手搀一个,“这回不用打架了,走,回家。” 民政局局长:当场拿证离婚不会必然诱发草率离婚 在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于局长的办公室里,她向笔者提供了新条例实施半个月来的一些数据:从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到10月15日上午,共有109对夫妇办理了离婚登记,而以前是半个月20件。 “光从数字上看,一般都会得出新条例会诱发草率离婚的结论。但数字反映的是表面上的东西,数字背后的原因一定要弄清。” 于局长说:“新条例的内容和实施时间早就公布了,以前一大批想离又怕去单位开证明,弄得谁都知道自己要离婚的人都来了,这是离婚登记绝对数高的一大原因。” 负责离婚登记的张小姐告诉笔者,10月1日至7日条例刚实施那段时间,离婚的人特多,现在已经开始减少了。她估计,条例实施前攒下的这批办完了,离婚人数不会比以前有太明显增加。她说:“以我们多年工作的经验看,现在离婚的人还是比较理性的,目前还没有发现在短时间内登记结婚又离婚的案例。” “认为当场发给离婚证会导致草率离婚,其实是一种误解。”于局长的话里透出几分焦虑,“一些人认为离婚是件不好的事,离过婚的人也因此被另眼相看,这些都不对。离婚像结婚一样,是人的权利和自由,为有离婚意愿的人办理离婚手续是政府必要的公共服务之一。以往离婚有至少需要一个月时间的‘缓冲期’的规定,使不少当事人在此期间重归于好,但是,像‘劝和不劝离’这样的角色,不是政府应该或能够担当的。而且谁又能说,那一个月时间没有给希望‘尽快了断’的双方带来痛苦呢?谁又能说,一个月的时间就可以保证双方的行为不再‘轻率’?因此,新条例关于离婚的规定在维护公民权利的同时,使政府职能归位。这无疑是更重要的方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