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要依照科学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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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3日10:41 法制日报 | |
建设部长说,要让群众得到实惠,绝不允许搞形象工程 本报北京10月22日讯(实习记者陈晶晶)城市规划建设要用一系列科学标准来衡量,不能让形象工程左右了行政领导,从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在今天下午召开的“2002年度中国人居环境奖和国家园林城市颁奖仪式”上,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强调要规范城市建设,依法保护公众利益。 中国人居环境奖和国家园林城市评选分别启动于2000年和1992年,目前全国已有39个城市(区)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8个城市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汪光焘说,这两个奖项表面上评的是环境是否美观,实际上体现的却是城市整体生态建设的问题,是如何规范城市规划建设,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发展的问题。 他说,我国的城市化建设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存在的若干问题也同样不可忽视,包括城市化建设资金短缺、机制落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力、绿地建设不够、形象工程过多过滥等。 要解决这些问题,汪光焘表示,必须加快城市生态建设达标系统的设计开发,要用一系列的科学考核标准来衡量。 他具体指出,城市化必须以人为本,努力改善整个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城市规划建设一定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保护农民和城市弱势群体的利益,让群众得到实惠,绝不能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府要依法保护公众利益和公众安全,抓好规划和监管,利用市场机制,打破垄断,最终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经过城市申报和专家考核,今天的颁奖仪式上,建设部授予了青岛等3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命名江门等21个城市(区)为国家园林城市;并且表彰了唐山等34个园林绿化先进城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