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公审“小红宝”(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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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3日11:07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邵阳讯10月22日上午,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开庭公开审理姚志宏(绰号“小红宝”)等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由于被告人数多,涉案罪名多,预计开庭时间需天左右。 据了解,此次公开审理由邵阳市中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与其他2名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审判员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8名检察员参加公诉团出庭支持公诉。全案被告人委托参加诉讼的辩护人达52人。 据起诉书指控,姚志宏等60名被告人的行为分别涉嫌触犯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协助卖淫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等个罪名。 此案允许公民参加旁听,但是当10月22日记者赶到邵阳要求参加旁听时,法院工作人员称需要有旁听证才能入场。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审姚志宏等由于社会广泛关注,旁听证系限量提供。且每张旁听证上都有名字不得转让。 记者看到,参与旁听人员不得携带包裹进入审判庭,有不少旁听人员将手中的公文包放在了传达室。从清晨时始,已有不少邵阳市民在中院大门外守候,希望能够得到一张旁听证。 据了解,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此案做了精心准备和严密部署。在该案审理期间,凡进入中院办公区和审判庭的人员都必须接受安查;而对于法院干部和家属子女的规定是,私用汽车和摩托车在此期间不得进入家属区内,也不得带被告人家属、朋友进入家属区内,不得为被告人传递纸条、口信和钱物,违者将严肃查处。 10月22日上午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戒备森严,余名武警荷枪实弹,数十名民警在指挥交通和维持秩序,记者看到,所有车辆都被禁止进入中院大院,连警车也不例外;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朝维也在经过严格查后,佩戴旁听证才进入审判庭。 7时50分,由警车开道的车队进入法院,名被告人在武警和法警的押解下有秩序地进入审判庭,他们均戴着头罩。 9时庭审正式开始,审判大厅内秩序井然,约200人参与旁听,而名被告人分排坐着,他们身后是武警和法警。 60名被告人在法庭上情绪稳定,一一回答了审判长对其基本情况进行的调查。按照计划,此次公开审理将从10月22日持续到11月3日。 新闻资料 “小红宝”姚志宏其人 绰号“小红宝”的姚志宏,邵东县人,原系邵阳市双清区有机化工厂工人。离岗后,他以2.7万元为本钱,在邵阳市区开了一家当铺,采用放贷、敲诈、开赌场等手段牟取暴利,非法聚敛财物上千万元。同时,姚利用各种手段和关系网,组成一个以他为首,下设“中层领导”和“基层干部”的犯罪团伙。为了摧毁这个犯罪团伙,2002年6月6日,趁姚志宏在邵阳市百威大酒店为其儿子摆周岁宴之机,湖南省公安厅、省武警总队与邵阳市委联合成立行动指挥部,抽调200名武警、公安民警,在不到两小时内,当场抓获包括姚志宏在内的涉黑团伙成员30人。 被告人为何戴头罩上法庭 记者注意到,从车上押下来的被告人的头部均被一个黑布套子罩着,只露出两只眼睛。而在法庭内接受审判时,被告人的头罩被取下。 知情者透露,对刑事犯罪嫌疑人使用头罩,体现了司法理念的更新,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尊重,维护了嫌疑人的名誉、隐私和人格。 因为此时戴头罩者是否真的犯了罪还有待于法律的最终认定。如果在此之前就大张旗鼓地将其当做罪犯来示众,而最后法律对他的罪犯身份不予认定,那么,要消除误捕的影响就会艰难许多。因此,让犯罪嫌疑人戴头罩还体现了无罪推定的法治精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