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建俊涉嫌受贿上百万受审原黄埔区副区长翻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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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3日11:14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戎明昌)广州市黄埔区原副区长童建俊被控受贿人民币126万元、港币8万元,昨天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据悉,童建俊是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今年1至8月查处的14名局级干部之一。 检察机关指控,在2000年间,童建俊利用主管招商引资的职务便利,在黄埔区引进某化工企业投资设厂的过程中,收受该项目中介人李某某(另案处理)贿送的人民币1万元、港 据了解,涉嫌向童建俊行贿的朱某某不久前在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受审。在庭上,朱某某推翻自己在被调查期间承认向童建俊6次行贿的供词,称自己并没有给童建俊送过钱。检察院提供了一份证人证言,童建俊的妻子在这份证言中细数了童6次收受朱某某贿金的经过。被告律师请求让证人出庭,法庭采纳,但检察院称无法找到童的妻子,审理不得不就此中断。 在昨天上午的庭审中,童建俊当庭翻供。童承认了自己收受李某某贿赂的事实,但认为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有两点不符合事实,一是他根本没有收过朱某某的钱;二是姚某某的钱他确实拿过,但所拿的钱是他母亲投资分得的利润。童建俊解释说,2000年姚某某想与他合作注册一家咨询公司,但他自己是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注册,于是由他母亲进行投资,他母亲作为股东,拿公司分红是应该的;50万元中的20万是姚某某借用还款,30万是分得的利润,不是犯罪所得。童建俊认为自己的行为最多只是违规,而不属于犯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