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批公路基本无“三乱”城市公布珠海中山榜上有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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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3日11:14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何少英 郑君)在昨天召开的全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会议上,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省政府纠风办、省交通厅、省公安厅、林业厅联合公布,珠海、中山为我省首批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城市。 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在会上强调,治理公路“三乱”是建设文化大省、强省,优化投资环境的需要,也是反腐倡廉,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需要。近年来,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要求全国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所有公路无“三乱”的部署,省委、省政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决定从今年起,用2年时间实现全省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目标;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有效、完善的监督机制,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并周密部署,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治理工作负总责,对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要处理当事人,还要追究地方、部门和单位有关领导责任,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对重点地区、单位、路段和问题要进行重点整治,以确保目标如期实现。省政府将分期分批对申请达标城市进行考核、公布。 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考核标准是:经省政府批准的收费站、检查站,必须公布设站的批准文件、工作范围、主管部门和监督电话,收费站要同时公布收费单位、标准、期限、检查及收费人员要持标准证件在权限范围内上岗;除交通、公安、林业部门外,没有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在公路上设站检查、罚款、收费,偶有发生,也能得到及时查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均没向上路的执收、执罚单位和人员下达收费、罚款指标;对发现的交通、公安、林业上路执法人员的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问题,查处率达100%;通过对运输业和驾驶人员调查,对以上情况表示满意和较满意率要达70%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