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县级市条件更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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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3日12:23 华商晨报 | |
据《云南日报》报道国家民政部21日在昆明召开全国部分省区市行政区划工作座谈会,就制定和修订《市辖区设立标准》、《设镇标准》、《设立县级市标准》和《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制定《市辖区设立标准》的原则是控制市辖区数量的增长,防止盲目增加县级行政机构。《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以人口规模为主要指标,规定最小的市辖区人口不得少于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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