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摩法规本次暂不审议(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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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3日16:48 深圳晚报 | |||
黄丽满要求不要等待,要继续研究措施,改变特区内摩托车有增无减状况 本报记者康剑波李福莹上午10时从市人大常委会发回报道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午召开,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除听取和审议多项法规外,还将花一整天时间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梅、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沈元秀的述职报告,并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记名投票,对述职“满意度”作出测评。据了解,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两院”副职领导进行述职评议。 另一个引人注目的焦点是有关禁摩的法规未提交本次常委会审议。此前,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市政府提出了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的议案,这当中最主要的一条即要求在特区内禁止摩托车通行。为此,市人大召开了立法听证会听取市民及各方意见。随后,在市人大法委召开的一次讨论会上,法委委员形成初步意见:逐步减少存量,最终自然淘汰摩托车。 按照计划,对这一法规的修改意见将上本次常委会讨论。记者在本次常委会的文件目录上也看到有关这一法规及附件的文件名称,但文件目录上同时注明“经主任会议决定,此项法规及有关附件暂不上本次常委会审议”。 今天上午,黄丽满就此问题作出解释。她说,目前还有一些问题没有研究清楚,有关方面的认识还不尽一致,因此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认为,这个 法规修正案修改内容虽然不多,但禁摩方案还不成熟,要尽一步研究、调研,为慎重起见,决定不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必须强调的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不要等待,要继续研究采取措施,限时段、限区域、限路段,限制特区的摩托车行驶,同时把住上牌报废等关口,改变特区内摩托车有增无减的状况。 黄丽满指出,现在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从现在起禁止摩托车在特区内行驶,另一种意见是要维护合法摩托车的权益,采取自然淘汰(报废旧车不再上新牌)的方法。第二种意见在七八年前市委、市政府就提出来了,但是现在摩托车有增无减,当时是3万辆,现在是5万辆。有关方面从现在起要研究切实措施,起码保证摩托车不再增加。 拥有摩托车的市民十分关注有关“禁摩”的立法进程。吴擎柱摄 (图片见PDF版A4版)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