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税局治理欠税人 欠税“老赖”不许出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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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3日17:02 新华网 | |
从今以后,无论以何种原因拖欠税款不缴纳的“老赖”都要为他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北京市地税局昨天发布《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欠缴税款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长期拖欠税款不缴纳的欠税人将实行一系列制裁措施。 北京市地税局新闻发言人解释说,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属欠税:已办理纳税申报,但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的税款;获准延期缴纳税款,但超过批准期限未缴纳的税款 《办法》规定,失去两级税务机关将对欠税人进行欠税公告,欠税公告可在税务机关的办税场所、税务机关在社会公共场所设置的宣传栏、税务公报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按期发布。不仅如此,对于那些欠税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但未结清税款、滞纳金的,必须责成欠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否则不能出境。(记者马佳)(来源:北京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