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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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02:17 湖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3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始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等继续进行审议。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了23日的全体会议。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王以铭分别报告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和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的审议结果。他们说,这两部法律经过常委会审议、修改,内容基本可行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草案、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已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初次审议,提请本次会议再次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蒋黔贵、周坤仁分别汇报了这3部法律草案的修改情况。 关注立法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望与停车泊位脱钩 根据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任何地方在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时,不得要求车主提供停车泊位等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无关的证明。这意味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将与停车泊位完全脱钩,任何人不得在机动车送检时要求车主提供停车泊位证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望设立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草案修改为: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反洗钱工作职责有望转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 再次提请审议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赋予中国人民银行一项新的职责,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将使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获得法律上的支持。(据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