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农民符条件可办城镇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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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07:49 信息时报 | |
广州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到中心镇村投资就业 首期3万元可办企业 本报讯 (记者 何雪华) 为加快广州中心镇村的建设,广州近日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本地农村劳动力到中心镇、村投资和就业,包括最少交纳3万元首期就可以注册办民营企业,民营科技型企业条件可延期一年办理等;广州还改革户籍制度,实行城乡户口管理一体化。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的。 据了解,广州市府近日下发了有关文件,决定按照广州卫星城市的理念,高起点编制中心镇镇域、镇区和中心村三个层次的规划,并与广州市总体概念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交通、水利、土地、生态建设等专项规划衔接起来。 中心村内不再建经济用地 文件规定,今后广州的工业项目原则上统一在园区内选址建设,不再零星安排工业项目用地,工业用地实行连片审批、分批使用的新机制。中心镇村除了划拨居住用地和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外,不再划拨村经济发展用地。 首期3万元可办企业 据文件中规定,广州将加快镇村的民营企业发展。鼓励本地农村劳动力到中心镇村投资和就业,在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税费减免、资金信贷、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进入中心镇村设立民营企业,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工商部门允许农民的注册资本分期缴付,首期注入资本金可放宽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15%,但最低不能少于3万元。一年内实缴的注册资本须追加到50%,三年内要全部到位。而对设立民营科技型企业、农产品加工型企业的,其条件尚有欠缺但一年内可以完善的,工商部门可以核发给有效期为一年的临时营业执照,并按正规企业实行预备期管理。 农民符条件可办城镇户口 据了解,广州将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实行城乡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农民凡在中心镇内有固定的住所、相对稳定的生活来源,本人和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就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凡划入中心镇区的原农村人口,且大部分土地已经被征用,就可参照“城中村”的改造做法,成为建制地转为城镇居民,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