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情民声:凭啥说我是“临时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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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08:5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在当地派出所给我办的《暂住证》上,“暂住理由”一栏写的是“企事业雇用临时工”。不光是我,在我的同事中,只要是外地人,上至拥有硕士学位的常务副总,下至车间的操作工,暂住理由都和我一样,都是“企事业雇用临时工”。 在这里,且不说早已有人对《暂住证》的合法合理性提出质疑,使我感到如鲠在喉的是,凭什么说我们是“临时工”?我们都依法与公司签了1至5年的聘用合同,与公司已建立 往深里说,也许在有关部门眼中,只有那些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工作的,有户口和人事关系的职工,才是“正式的”或“固定的”,其他诸如在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工作的员工或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没有人事关系的员工,都是“临时的”,这多少带有计划经济的思维模式。 现在,随着很多地方劳动合同关系的建立与逐渐规范,我想,应该让与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不规范的“临时工”一词从我们的视野中消失。浙江宁海县深圳镇方明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