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殴打“失职”家长三青年赔付医疗费41.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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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09:03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阳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阳通讯员沈岩)王某在餐厅吃饭时将自己不满周岁的孩子放在汽车内,3个男青年酒后对此“义愤填膺”,上前将“对不起孩子”的家长打伤。近日,西城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要求此3人赔偿王某医疗费41.7元。 据介绍,李某、洪某、刘某均是本市某厂工人,今年30岁左右。事发于去年7月,王某携带7个月大的孩子在一家餐厅吃饭,因孩子已经熟睡,王某就将其放在汽车内,自己则在餐厅继续吃饭。正在此处饮酒的李某等3人,认为王某此举“对不起孩子”,遂上前指责对方。双方发生口角,3青年冲上前将王某打伤。 事发后,警方对李某等3人分别处以15日行政拘留和2000元罚款。今年6月,王某将李某等人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用若干。经过审理,西城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