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进城务工人员入会是维权的必然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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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09:1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保护问题是工会十四大热烈讨论的热点问题。其背景是,在进城务工人员为我国经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同时,其劳动权益却得不到有效保护。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就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对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而言明显滞后。《劳动法》出台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初期,且以国有企业劳动者作为参照对象,当初就未对乡镇企业 其次,进城务工人员的外来性和流动性使之更易受到打工所在地各方面的“社会排斥”,使劳资关系呈现出一种“城市人”对“农村人”、“体制内”与“体制外”的等级关系。迄今为止,我国二元经济结构与社会的藩篱尚未完全打破。在一个以血缘、户籍、身份和体制内关系所维系的城市社会里,进城务工人员的外来身份使他们很容易成为政策保护的“盲点”,也很少享受到各种体制内资源的眷顾,而来自诸如户籍、身份、证件、子女入学等方面的限制和歧视又使他们无法融入当地社会而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和异质性。 此外,再加上我国劳动力过剩,也导致进城务工人员报酬低下,欠薪问题突出,利益及人身侵害与工业伤亡事故频繁等。应当承认,在一个人口大国走向工业化的进程中,上述问题的产生有其历史必然性,远非政府出台一些法规、政策便可解决。但是,也不能因此就坐视不管,否则,既影响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也会损害经济增长的内在质量。 如何更有效地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帮助进城务工人员组建工会,通过工会凝聚进城务工人员的集体力量来争取自身的利益无疑是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在市场化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进城务工人员只有组织起来,加入工会,依靠集体的力量,才能更有效地争得自身权益。为此,各级工会应当根据市场化的要求,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采用多种有效措施促进进城务工人员形成共同的利益纽带和工会意识。在此基础上,工会应突出维权和协调劳资关系的制度建设,如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参与劳动争议的预防和调解。此外,针对市场竞争加剧,结构性失业突出的状况,工会要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帮助进城务工人员掌握新知识、新技能,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其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 总之,维护好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也是工会维权基本职责的题中应有之义。工会十四大对此有着更加明确的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责无旁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