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楚原案挪用公款500万个人办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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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09:30 南方都市报 | |
大案透析 分析:国企转制过程中侵吞国资手段隐蔽 目前出现了少数国有企业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转制过程中,利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大肆侵吞国资的案件。广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卢铁峰介绍,全市检察 如陈楚原案,就是在企业转制过程中,占有股份,然后假造借款合同挪用公款。其中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两个总经理助理王韶东和陈利民亦卷入该案,陈利民将500多万元公款挪用,用于个人公司注册和经营,并进行炒股。他们的行为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据悉,去年开发区国投公司因严重亏损,开发区政府已派出清算小组对其进行清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