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骗保164万 王氏兄弟昨判死缓(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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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09:35 武汉晚报 | ||||
站在被告席上身材瘦小的王洪学今年34岁,他与小两岁的弟弟王洪武均为汉正街个体经营业主。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7月,王洪学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遂决定采取为被保险人购买保险后,制造被保险人意外死亡的手段,骗取巨额保险赔偿金。为此,王洪学先后向两家保险公司提出,为其妻姐秦某购买保险金额共计人民币704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申请。后由于种种原因被保险公司拒保。 法庭认为:王洪学、王洪武共同故意造成被保险人一氧化碳中毒,并致被保险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宣判毕,王氏两兄弟称自己无罪,表示要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