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就行政许可法实施发出通知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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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10:46 法制日报 | |
重视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 本报北京10月23日讯(记者李立陈煜儒)国务院近日发出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国务院各部门要对学习、宣传、贯彻行政许可法作出具体部署,抓紧作好有关行政许可规定的清理工作,依法清理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改革实施行政许可的体制和机制,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工作。 通知指出,行政许可法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认识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原则上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据此现行不少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都要依照行政许可法作出相应修改或者予以废止,许多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许可都将失去效力。各地方、各部门应设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对现行有关行政许可规定的清理。凡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有关行政许可规定,自行政许可法实施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针对行政许可原则上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的规定,通知强调,凡是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许可的,或者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授权组织实施行政许可的,或者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机关自行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都要予以纠正。 通知明确要求,要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有关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许可决定的备案制度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诉和检举、行政许可统计等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