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福森在北京考察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10:46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10月22日,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北京市考察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张福森听取了北京市以及东城区、房山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并到东城区东华门街道、房山区周口店镇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交流,详细询问了他们的家庭、工作和生活情况以及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看法。张福森表示,北京市各级党委、政府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十分重视,组织机构比较健全,试点工作依法规范,进展顺利,社会反映和矫正效果普遍较好。 张福森强调,当前社区矫正工作要着重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水平。社区矫正关键在于“矫正”,核心是提高矫正质量。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监督管理、教育改造、帮助服务融为一体,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提高矫正质量和教育改造水平。二是要坚持依法规范地进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内进行,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两高两部《通知》精神,依法规范地开展。各试点地区要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完善细化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确保试点工作规范进行。三是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十分重要,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在这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四是要明确社区矫正工作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其实施的主体应是国家专门机关。基层司法所作为社区矫正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要将各种社会力量组织起来,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五是要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各试点地区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六是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了解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区矫正的宣传要全面、准确、适度,注意社会效果。 司法部副部长胡泽君、北京市委副书记强卫、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吉林等陪同考察。(郑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