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推出一批“当日办”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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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10:53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日报讯 记者10月23日获悉,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对公文、会议纪要、重大事项等政务工作作出了当日办结的明确规定。对工作效率低下、出现差错的,除处罚相关工作人员外,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政务运转质量和速度,沈阳市政府办公厅规定,对上级来文、领导批示,各地区、各部门请示、报告,经审核,内容真实、表述清楚、格式规范、说 特殊紧急公文即来即办,在要求时限内完成;对需转送的公文,要在当日内呈报到位、发出、转办完毕;需发会议纪要的会议结束后,会议承办部门要立即起草会议纪要并于12小时内完成;政务接待、活动、会议等请示件要在当日内办结,急件和重要事项要立即呈报。重大事故、突发事件、交通严重堵塞及其它涉及社会稳定的各类重要政务信息,经核实后,立即报送市政府有关领导。(肖登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