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万借读费家长自愿不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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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11:0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有家长称:校方“退费通知”有威胁语气,我们哪敢去退嘛? 昨日本报第5版刊发了地处蓉城市中区某小学部分学生在入校时缴纳1万—3万元不等的借读费(总额高达500余万元),在上级调查时,学校将该费请企业作担保,并动员家长“自愿”签署同意书,且不退费的消息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此事昨日又有了新进展。 校方:没有家长要求退款 该校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学校在今年暑期进行了全面整修,投资500多万元改造硬件设施,这些钱都是学生在入学时自愿缴纳的捐资助学费———学校并未强迫学生缴纳,而且学校“辖区”的学生并不缴纳,这500万元都是三条街(商业街、支矶石街和泡桐树街)以外借读在该校的学生缴来的;如家长要求退款,学校也会退给家长。之所以至今没有退款,是因为家长出于对学校的理解和对孩子的顾虑而没有要求。据其介绍,该校共有2000多名学生,有一半以上属借读生。 家长:“退费通知”有威胁语气 昨日,该学校两名学生家长再次来到本报,出示了该校于本月8日向家长发出的《重要通知》和他们与学校签订的《借读入学协议书》。《重要通知》上写明:“……遵照成价检[2003]230号文件及青教字[2003]143号通知要求,学校已开始对未按要求收取的费用进行清理、清退(重点是跨年度收取的借读费,强行收取的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今后,学校将按当年上级有关规定逐年收取,学校根据每年实际情况,经家长申请,学校同意,并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并办理了有关手续,学校将继续保留其借读资格,如果您认为所缴的费用属清退范围,请家长在10月15日前来校与班主任老师联系。”通知最后“重要说明”:请家长朋友认真阅读本通知,并在通知家长签名处签上你的姓名。 两位家长认为:这个通知含有“威胁语气”,我们哪敢去退嘛,当然只好在通知上签名;在不久前的一次家长会上,该校有关人士曾表示:现在上面查得紧,如果“谁有一点声音,就保不住孩子的读书资格!” 省教育厅:多收费用学校必须退还 就中小学收费政策,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所有学校都必须认真执行规定的收费政策。中小学收费按教育部的规定,项目统一规范为小学、初中杂费,高中学费以及住宿费、借读费。 省教育厅重申,任何学校不得以录取学生和改善办学条件等为由,要求学生家长捐资、赞助,捐资助学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准与招生、入学和考试成绩挂钩。多收费用必须退还。记者曹丰实习生贺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