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政策扶持民企 对外开放领域也对内开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14:3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降低私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要求民企分配进出口配额 与国企同等待遇 本报讯 记者汪令来、通讯员戴怡富报道:所有对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对民营资本开放,放低私营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技术等无形资产可作价入股……最近,广东出台了12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配套文件,在政策上至少有八项突破。这是记者昨天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民营经济情况介绍会”获悉的。 此次政策上的八大突破包括:经营领域、市场准入、土地使用、人才吸纳、资金扶持、税收优惠、对外交流、做强做大等方面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所有对外开放领域也对民资开放 在放宽民营资本投资领域方面,除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垄断行业外,一般竞争性领域和对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对民营资本开放。在以前,不少对外开放领域对民企的却是“大门紧锁”,今后,凡是我国政府承诺对外商逐步开放的领域,都支持和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对需要国家批准同意后才可以进入的行业,要创造条件引导并促进民营资本有序进入。 技术作价入股比例不限 在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方面,新政策明确,凡没有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不作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登记的前置审批条件。放宽注册资本限制条件,适当降低私营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并允许分步到位。放宽企业对外投资额限制。允许以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资本投入办企业,其技术成果经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评估后,作价金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不受限制,由投资各方协商约定。20亿元扶持民企发展 广东准备在五年内由省财政拨出20个亿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这些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加快科技工业园区和民营企业园区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等等。同时对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优惠的税收、用地及劳动保障等支持政策。 重点扶持四类民营企业 在鼓励各类民营企业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重点扶持四类企业: 一是民营科技企业。主要是从创业、科技园区建设、科技开发投入、产学研联合、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鼓励和扶持。省财政从今年起五年内,在原有基础上,每年增加科技三项经费5000万元。 二是外向型民营企业。在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分派境内大型国际商品交流会摊位、分配进出口配额等方面,享有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同等待遇。从今年起连续五年,省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元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资金。 三是吸纳下岗人员就业的民营企业。现有或新办的服务型和商贸型民营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合同,可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收优惠。另外,省财政从今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增加5000万元专项用于补助民企和个体户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各项补贴。 四是从事农产品加工的民营企业。每年从涉农资金中安排5000万用于扶持民营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从明年起,连续五年对民营农产品加工企业从事种养业或农、林产品初加工的所得免收企业所得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