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鳄鱼”商标再起纠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17:55 石狮日报 | |
法国“鳄鱼”与新加坡“鳄鱼”的商标之争刚刚被法院受理,法国“鳄鱼”与香港“鳄鱼”的商标权之争昨天在北京市高级法院开庭审理。 据了解,法国“鳄鱼”与香港“鳄鱼”的商标权之争已近十年。据业内人士分析,根据诉讼后双方的表现,法国“鳄鱼”与香港“鳄鱼”的商标之战很可能最终调解解决。 从1933年以来,法国拉科斯特衬衫有限公司一直是以鳄鱼为图形(鳄鱼头向右)的商标所有人。1980年10月30日,法国拉科斯特公司第一次在中国注册了鳄鱼图形商标。此后,在中国市场上出现了许多“鳄鱼”商标,风头最健的要数香港鳄鱼恤有限公司的香港“鳄鱼”和新加坡鳄鱼国际公司的新加坡“鳄鱼”。 2000年4月,北京市高院开庭审理了法国“鳄鱼”诉香港“鳄鱼”侵犯商标权纠纷案。法国“鳄鱼”称,其在中国注册了一系列鳄鱼图形商标,并使用在运动服、纺织品等商品上。从1995年至今,香港“鳄鱼”未经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造成混淆,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失。法国“鳄鱼”请求法院判令香港“鳄鱼”停止侵权。香港“鳄鱼”则称,其鳄鱼商标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已具有知名度,且其采用专卖方式,不会造成混淆。(北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