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可考内地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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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02:58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陈琰)司法部律师公证师副司长周院生昨天在洽谈会上对CEPA规定的京港互相开放法律服务业的规定进行了政策解读: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参加内地国家司法考试,但暂不在香港设专门考场。据介绍,香港考生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后,可在内地律师事务所采取兼职或全职的方式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工作期间,只能受聘于一家律师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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