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武汉城管局局长明九斤被判刑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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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06:34 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小南、通讯员易志坚报道:原武汉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明九斤,昨日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53岁的明九斤,在1995年1月至2001年9月期间,利用任武汉市市政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局长之便,先后25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71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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