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原县长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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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07:37 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太原10月24日电(记者吕晓宇)山西繁峙“6·22”矿难(本报曾报道)涉案人员繁峙县原县长王彦平受贿、滥用职权案,经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近日作出判决,被告人王彦平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山西省义兴寨金矿原矿长杨林河被判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 2002年4月,在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地域内非法采矿的殷三、杨海龙、王建勇等人 2002年6月22日,由于非法开采、管理混乱,义兴寨金矿○#脉矿井内炸药发生爆炸,38名矿工死亡。事后,矿主指使、雇用人焚尸灭迹,企图掩盖事实真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