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件咋也保护不了记者采访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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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08:21 新华网 | |
采访河南登封煤矿透水事故 新华社记者被打伤 新华社记者顾立林在采访河南登封市昌达煤矿透水事故时,被殴打致伤。该记者在采访前,曾向现场救援人员出示了新华社的记者证,不仅如此,还特别出示了“中共中央办公厅有关支持新华社记者采访突发事件的文件”,如此才勉强被同意允许在较远的地方拍照。但不久,“现场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的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敏大喊:‘把他的相机夺过来! 部长和安监局副局长也只是静观”。(据新华社电,转引自南方都市报)看到这样的新闻,我的心情非常沉重。此前曾有新华社山西分社的记者在采访繁峙矿难时,被人用金钱罢平,引起舆论大哗,而此次,新华社的记者又被施以暴力。以报道事实为职业的记者,经常处在金钱与暴力的威迫之下,其压力如何之大可想而知。问题是为什么记者在报道事实时,总会被人视为对立面?有什么样的事实不能见之与众?拿此案为例,公安局副局长指挥殴打记者,现场负责救援的宣传部副部长、、安监局副局长则处之泰然,这三位一级政府的在现场的主要领导都是同样的态度,恐怕不能简单地认为他们是自作主张,与当地政府的态度相违背。所以,即便事后在新华社河南分社的严正交涉下,三个当事人受到撤职的处分,也不能就说此事的影响就肃清了,扎在肉里的刺被用剪刀剪掉了,但在肉里的刺根还在,这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 现在,我们还不能武断地得出在这起矿难中哪些人涉嫌腐败,但事故系利欲熏心违规所致已经成为事实,而有关部门疏于管理也应是可以想象的结果。随着调查的深入,不法者和渎职者可能都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值得警惕的是,如同南丹矿难一样,最后将问题揭露出来的是人民网的记者,试想,要不是人民网的记者冒着生命危险予以报道,这矿难背后的惊天腐败会被晓之于众吗?还有繁峙矿难、登封的昌达矿难,当地的有关部门不是用金钱收买,就是用暴力胁迫,对新闻采访百般阻挠,其因何在?虽然我们不能说媒体不报道,这些矿难就不会得到认真的调查和处理,但一旦报道,则一般总难以被捂住盖子则是不争的事实,所以记者才会被软硬兼施地对付。这起码说明两个问题:舆论监督的确实是对付腐败的一个重要手段,而有关职能部门在处理类似问题上有让人不放心之处:只要公众不知道,事情往往就容易对付过去吧,这可能是矿难不断的一个原因之一。 所以当地政府处分了这三个当事者,是出于舆论的、上级的压力,还是出于制度的、纪律的自然结果,恐怕还很难说清楚。如果没有得到上级部门的授权,这三个人敢不敢如此胆大妄为还是一个未知数。这三个倒霉蛋什么时候官复原职或者异职做官也不是没有可能。 在此案中,值得关注的还有这么一个细节,为了保护记者的采访权,中央办公厅还制订了有关支持新华社记者采访突发事件的文件,这可是其它媒体记者难以享受的待遇,按说,虽然没有成文的新闻法,但记者的采访权在其它相关的法律里是有保障的,可竟不管事,非得中央办公厅对新华社记者制订这么一个专门的文件,采访权是多么的脆弱便可想而知了。而就是这么一个威名赫赫的文件,也没有被人放在眼里,充当不了记者采访的保护神,那什么能够保护记者呢?真是不想往下想了。 好在打人者还是被处分了,给我们留下了想象的空间的时候,也留下了无尽的希望。(网友:肖余恨)(来源:人民网) | |